[英]function definition in BNF C grammar
我读这 ÇBNF语法。 我有以下问题:
<declarator>
作业是正确的: id(int a, int b)
(在<direct-declarator>
),依此类推,用于函数原型/定义的参数中的数组,等等; <function-definition>
,为什么在<declarator>
后跟{<declaration>}*
? 据我了解,它可以使类型名称或存储类有效,后跟一个函数标头,例如id(int a, int b) int
。 但是我确定它在C语言中无效。我想念什么? 是的,该语法中的<declarator>
是要声明的对象的名称,加上其参数或数组大小(以及其类型的指针限定符)。 <declarator>
不包括基本类型(函数的返回类型;数组的元素类型)。
请注意,在<direct-declarator>
中有两种选择,它们似乎都与函数有关: <direct-declarator> ( <parameter-type-list> ) <direct-declarator> ( {<identifier>}* )
第一个这些就是我们通常认为的函数声明,其中参数是类型或具有参数名称的类型。 第二个只是标识符列表。 (我认为它应该是逗号分隔的标识符列表。)第二种情况是老式的“ K&R”函数定义语法,您以前可能从未见过,阅读完此答案后应立即忘记,因为-尽管C编译器仍然接受它-它已被弃用了不仅是几年,甚至数十年。 所以不要使用它 。 为了历史上的完整性,它是这样的: int foo(n, p) int n; char p; { / Body of the function */ }
int foo(n, p) int n; char p; { / Body of the functio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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