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Current ES6 module syntax
( 此答案的跟进)
请有人可以确认以下语法在ES6中仍然有效吗?
module "javascripts/bar" {
export function Bar() {}
}
我正在考虑使用串联的情况。 是的,我知道HTTP2可以解决串联问题,但是我今天想串联我的模块。
如果这无效,那么我应该如何构造我的模块,以便它们在同一文件中保持有效?
这是已删除的旧模块语法。 自ES6草案的Rev28起,以上内容不再有效。 不再使用此语法,因为它不是有效的ES6。 ( 被删除的有关讨论稿 )( 得出结论删除它的讨论稿 )
ES6具有每个文件模块模块。 如果使用import
文件,则将其视为模块。
更新:我刚刚注意到亚历克斯(Alex)已经写过有关该主题的文章,这可能是一本好书。 他的联系是错误的 。
声明:本站的技术帖子网页,遵循CC BY-SA 4.0协议,如果您需要转载,请注明本站网址或者原文地址。任何问题请咨询:yoyou25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