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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 - 私有类中的`public`修饰符

[英]`public` modifier in package-private classes

最近,我正在编写一个类,我决定将其作为包私有(即没有访问修饰符或默认修饰符)。 它有一个内部类和一些private帮助器方法,以及一个旨在由同一个包中的类使用的方法。 所有这些类成员都是static 但后来我有一个想法:这个方法应该有public访问修饰符还是没有访问修饰符,比如包含它的类?

一方面,由于类本身是包私有的,因此只能在其包中访问和使用它,因此没有实际的理由使该方法public 但同时,在语义上,此方法旨在成为类的公共特性,即,旨在外部使用的类的特性,因此修改其访问权限是有意义的。

对于那些喜欢看代码的人,

final class DummyRemover {

    private DummyRemover() {

    }

    public static int remove(Map<String, ClassNode> classMap) {
        return 0;
    }

    // ...
}

要么,

final class DummyRemover {

    private DummyRemover() {

    }

    // Notice the modifier.
    static int remove(Map<String, ClassNode> classMap) {
        return 0;
    }

    // ...
}

这里最好的选择是什么? 是否有一个经验法则来决定在这种情况下使用哪些访问修饰符?

为什么方法应该具有比其封闭类更高的可见性有两个原因:

封闭类是基类

...用于子类扩展,最终可能是公共的,并且手头的方法应该是公开的。 例如

abstract class Base {
    public void x() {}
}

public class Sub extends Base {
}

// Now, everyone can call:
new Sub().x();

但是,通常,如果这是您的意图,您仍然会在接口中声明方法x() 即使您没有在设计方面在接口中声明x() ,最好将基本方法保持在与其类相同的可见性级别,并“打开”子类中的方法,因为它将进行通信意图更明确:

abstract class Base {
    void x() {}
}

public class Sub extends Base {
    /** public Javadoc here */
    @Override
    public void x() {
        super.x();
    }
}

我没有看到为什么这种方法应该像你的情况那样应用于静态方法的原因。

2.该方法必须公开

...因为它从接口实现了一个方法。 遗憾的是,Java不提供包私有或私有接口方法。 所以下面是通常的,即使没有任何子类,即使接口本身可能是包私有(甚至嵌套私有):

final class Y implements X {
    @Override
    public void x() {}
}

这(不幸的是)也适用于接口上的静态类,它们只能是公共的:

interface I {
    /* implicitly public */ static void x() {}
}

这有两种思想流派:

一组偏好(例如增加不必要的改性剂public在这种情况下, private在私有类)为“代码文档”的一种形式。 例如,这是Eric Lippert 在这个相关C#问题的答案中所支持的观点。

另一组更喜欢永远不会添加没有功能效果的源代码:如果public没有做任何事情,那么它就不属于你的源代码。

我想我现在已经坚定地进入了第二阵营,但我理解第一阵营的论点,我认为它并不像它最初出现的那样切割和干燥。 合理的人可以不同意,这就是为什么(如大括号和空白)这是你应该在项目风格指南中决定一次然后再也不再辩论的事情。 :-)

我个人认为将该方法public可能会误导读者。 另一方面,它支持可扩展性(如果该类应该公开,则更改更容易)。

每当我需要在可读性和可扩展性之间做出选择时,我都会选择YAGNI原则并选择可读性。

有关YAGNI的更多信息,请参阅wiki: https//en.wikipedia.org/wiki/You_aren%27t_gonna_need_it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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