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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象基类中私有虚函数的可见性

[英]Visibility of private virtual function in abstract base classes

考虑以下代码:

class A {
public:
  virtual void f() const = 0;
  void callf() const { f(); }
};

class B : public A {
  virtual void f() const { }
};

int main()
{
  B x;
  x.callf();

  return 0;
}

B派生自抽象基类A ,但“隐藏”了已实现的方法f()作为私有成员。 尽管如此,继承的成员callf()能够调用f() ,它在基类中是公共的。 代码在 g++ 10.1.0 和 clang++ 11.1.0 上编译时没有警告。

这是一个合法的代码,即继承的callf()是否正确地看到了私有成员f()

或者,派生类B是否有可能实现基类的纯虚方法,以便它们只能由B (和朋友)调用?

这是一个合法的代码,即继承的 callf() 是否正确地看到了私有成员 f()?

是的,这是合法的代码。 从编译器的角度来看, callf函数引用了它自己类的f函数; 这是一个虚函数这一事实不影响范围(或可访问性)——仅影响实现,它将以调用 v-table 条目的形式出现。 通过派生类调用时,该 v-table 条目将在运行时被正确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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