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Befriending a class
我试图与一个类成为朋友,以使其能够到达它的私有构造函数。
在some_file.h中
class B;
namespace some_name {
class A {
public:
A() {}
private:
A (int x) {}
friend class ::B;
};
}
在other_file.h中
#include "some_file"
namespace {
class B {
protected:
A* get_a(int x) { return new A(x); }
};
}
编译此代码时,我得到-错误:“ some_name :: A :: A(int)”是私有的。
我现在是私人的,这就是为什么我成为朋友B。我在这里做错了什么? 你不能和你的构造函数做朋友吗? 是否存在名称空间问题?
谢谢
这样做:
namespace {
class B {
protected:
A* get_a(int x) { return new A(x) };
}
}
您不是将B
放在根(全局)名称空间中,而是放在匿名名称空间中。
因此B
不能达到::B
。
如果希望B
在根(全局)名称空间中,则根本不要将其用namespace
括起来。 这应该可以解决问题。
您只能在全局名称空间中转发已声明并成为B类的朋友。 命名空间中都不是B类。 您需要完全限定B的名称。
编辑:谢谢ereOn。
我犯了一个小错误。 确实,您遇到问题的原因是因为您对B的错误声明和错误引用,但我的原始说法并不完全正确。 您需要将B从匿名名称空间中删除-无论如何,将B放在标题中是毫无意义的。
问题是您将B
称为::B
而不是B
意思是,您要告诉编译器B
是全局名称,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它在匿名名称空间中。 您不必删除匿名名称空间,只是它可能不执行您期望的操作。 因为匿名名称空间在标头中,所以它意味着该名称空间中的内容静态链接到任何包含标头的实现文件。 这不是很有用,因为您什么也没藏。 您最好删除该匿名名称空间。
你不能和你的构造函数做朋友吗?
您可以如下图所示
struct B{
B();
void f();
};
struct A{
friend B::B();
private:
A(){}
};
B::B(){A a;} // fine
void B::f(){A a;} // error
int ma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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