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Is there a default behavior for adding two of the same event handlers?
事故發生后,我做了一些我認為可能出錯的事情。
我在同一個元素/事件中添加了兩個事件處理程序。
什么是默認行為,或者有一個?
也就是說,如果您向同一元素添加兩個單擊事件。 他們都會被解雇,並以什么順序被解雇。
如果通過addEventListener或attachEvent綁定事件,它們都會被觸發。 例如,訂單由綁定順序決定(代碼在jquery中寫入):
$('#id').bind('click',function(){
alert(1);
}).bind('click',function(){
alert(2)
});
單擊元素時,您將首先看到警報'1',然后是'2';
這是規范說的:
雖然EventTarget上的所有EventListener都保證由EventTarget接收的任何事件觸發,但是沒有規定它們將接收與EventTarget上的其他EventListener相關的事件的順序。
http://www.w3.org/TR/DOM-Level-2-Events/events.html
所以他們都會被解雇,但訂單不能保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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