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What is a convention for naming a constant in Bash?
在 shell 腳本中,即使我使用Java
或Python
風格的命名約定,我仍然不清楚如何命名常量。
許多約定建議我使用“大寫字母”和“下划線”來命名常量,例如MY_CONSTANT
、 PI
。 但在Bash
,這可能與環境變量沖突。
那么,Bash 常量的正確命名約定是什么?
與您正在鏈接的問題一起,Unix 和 Linux 中還有另一個相關問題: Shell 腳本中的變量是否有命名約定? .
在那里你可以找到幾個很好的答案:
操作系統或啟動腳本等引入的變量通常都是
CAPITALS
,這些被稱為“環境變量”。為防止您自己的變量與環境變量發生沖突,最好使用
lower case
.
連同Shell 樣式指南鏈接,您可以在其中找到:
命名約定
函數名稱
▶ 小寫,用下划線分隔單詞。 用 :: 分隔庫。 函數名后需要括號。 關鍵字 function 是可選的,但必須在整個項目中一致使用。
變量名
▶ 至於功能名稱。
常量和環境變量名稱
▶ 所有大寫,用下划線分隔,在文件頂部聲明。
man bash
沒有建議的約定,只需注意“小心大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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