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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Bash 中命名常量的約定是什么?

[英]What is a convention for naming a constant in Bash?

在 shell 腳本中,即使我使用JavaPython風格的命名約定,我仍然不清楚如何命名常量。

許多約定建議我使用“大寫字母”和“下划線”來命名常量,例如MY_CONSTANTPI 但在Bash ,這可能與環境變量沖突。

那么,Bash 常量的正確命名約定是什么?

與您正在鏈接的問題一起,Unix 和 Linux 中還有另一個相關問題: Shell 腳本中的變量是否有命名約定? .

在那里你可以找到幾個很好的答案:

操作系統或啟動腳本等引入的變量通常都是CAPITALS ,這些被稱為“環境變量”。

為防止您自己的變量與環境變量發生沖突,最好使用lower case .

連同Shell 樣式指南鏈接,您可以在其中找到:

命名約定

函數名稱

▶ 小寫,用下划線分隔單詞。 用 :: 分隔庫。 函數名后需要括號。 關鍵字 function 是可選的,但必須在整個項目中一致使用。

變量名

▶ 至於功能名稱。

常量和環境變量名稱

▶ 所有大寫,用下划線分隔,在文件頂部聲明。

man bash沒有建議的約定,只需注意“小心大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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