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Dependency injection and multiple instances
我正在使用spring框架進行依賴項注入,但是如果我使用正確的話,我根本無法發現。 想象一下這種情況-這不是真實的,只是為了解釋我的問題。 我有一個Spring Boot應用程序,它通過websocket連接到某些端點。 我有一個類,該類具有此客戶端的所有可用方法,存儲客戶端所需的所有數據,等等,比如說Client
。 然后,我有一個靜態列表,其中包含所有連接的客戶端List<Client>
。 我需要Client
類是Spring托管的bean,因為我需要使用@Service
和所有其他spring功能( @Value
, @Async
)等。
問題是,春豆是單身人士吧? 我該如何從應該由Spring管理的類中實例化對象,但是另一方面,該類應該有多個實例? 我不能使用new
權利嗎?
彈簧創建的對象不一定是單例。 這只是默認設置。 Spring支持各種不同的選項來確定何時創建新對象與回收舊對象。 您應該查看“ scope”屬性的文檔,並確定最適合您的應用程序的屬性。
另外,您可以使用new自己創建對象,然后請求Spring使用http://docs.spring.io/spring/docs/current/spring-framework-reference/html/aop中介紹的技術為您配置它。 html#aop-atconfigur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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