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What is the point of prefixing function names with '_' React/React-native ?
因此按照慣例,因為JavaScript沒有訪問修飾符,所以我必須在“私有”函數名前加下划線(_)。 但我在這里有點困惑,比如說我正在用C ++或Java編寫一個類,它有兩個執行內部計算的函數,第二個函數返回內部計算的結果。
所以,我有這兩個功能
performInternalSecretCalculation();
getResult();
performInternalSecretCalculation()
應該是私有的,因為我不希望其他類擔心類如何處理計算,因此我不導出此函數。 而getResult()
是其他類將使用的東西,因此我公開並導出此函數。
但是在React類的情況下,我沒有導出任何函數,所有在react類中定義的函數都在其中使用。 那么差異化是什么? 我什么時候應該在函數名稱之前加上下划線?
它只是一個命名約定,一些開發人員使用內部方法將它們與反應的生命周期方法分開。
列表借用AirBnB樣式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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