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Benefits (and tips) of an upgrade from JBoss 4.2.x to JBoss 5.x, 6.x, 7.x and WildFly 8.x?
[英]Android content-provider conflict between Kit Kat and all later versions, 5.x, 6.x and 7.x
我在2個不同的應用程序中用於共享登錄的內容提供商遇到問題。 主要的麻煩是使用<provider>
標記。 如果將其放置在<application>
標記之外,則共享資源僅在兩個應用程序本地可見,並且無法共享登錄。 但在Kit Kat中運行。 如果我將其放在<application>
標記中,則對Lollipop,棉花糖和牛軋糖非常有用,但是在Kit Kat中運行時,兩個應用程序在應用程序啟動時崩潰,並說該應用程序的命名空間中未定義提供程序類 。存在,但當然它在項目中的正確名稱空間中。 不幸的是,我必須支持Kit Kat,並且當<provider>
位於<application>
內時,提供程序可以在5.x,6.x和7.x中工作。我可以在<application>
之間共享登錄令牌(JWT),這些應用程序是必需的。 如何才能使提供者在Kit Kat中像在棒棒糖,棉花糖和牛軋糖中一樣工作?
如果我將其放置在
<application>
但是您的問題並不完整,因為它沒有顯示清單的內容,出於以下一個簡單原因,我將其發布為答案: <provider>
不能在<application>
:
<provider>
CONTAINED IN:
<application>
https://developer.android.com/guide/topics/manifest/provider-element.html
因此,您很有可能只是在使用更高版本中修復的平台錯誤的副作用。
我在2個不同的應用程序中用於共享登錄的內容提供商遇到問題
有明確的機制可讓您限制對正確公開的提供程序的訪問。 沒有理由使用技巧,例如android:permission
或可選的android:grantUriPermissions
。 我認為您當前的方法在設計上是錯誤的,應該首先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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