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Creating common broker for multiple projects using ActiveMq in java spring
我有兩個java項目。 這兩個項目都使用 Spring 框架使用嵌入式 ActiveMQ。
如何為這兩個項目創建一個公共代理?
如果 Spring Boot 是一個選項,我會創建一個獨立的應用程序並使用 ActiveMQ 消息與兩個“項目”進行通信。
去微服務。
另一種選擇可能是讓第三個項目使用並發布到同一個 ActiveMQ 實例。 我看不出那里有任何問題。 實際上,消息總線是解耦和通信不同項目或應用程序的絕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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