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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構造函數中const成員的正確用法是什么?

[英]What is the correct usage of const member in delegating constructor?

我想在委托構造const中使用const類成員變量。 檢查以下代碼:

#include <iostream>

using namespace std;
class T
{
  const int c = 100;
public:

  T(int i)
  {
      cout << i << endl;
  }

  T() : T(c)
  {

  }
};

int main()
{
    T t;

    return 0;
}

運行結果是:

0

我假設輸出應該是100 因此,根據我的理解,在委托構造函數期間, T::c未初始化。 我將c修改為static const成員:

class T
{
  static const int c = 100;
  ......
}

這次結果是100

100

但是在檢查靜態成員引用之后,我找不到在委托構造函數期間保證static const成員被初始化的證據。 委托構造const成員的正確用法是什么? 是否在委托構造函數期間初始化了static const成員?

當構造函數將構造工作委托給另一個構造函數時,該構造函數負責初始化所有成員和基類。

因此,在您的第一個構造函數中,數據成員c尚未初始化。

回覆

我無法找到在委托構造函數期間保證初始化靜態const成員的證據。

...它不是:它被初始化為靜態初始化的一部分,它發生在main的第一個語句之前

是否在委托構造函數期間初始化了靜態const成員?

來自basic.start.static#2

如果具有靜態或線程存儲持續時間的變量或臨時對象由實體的常量初始化程序初始化,則執行常量初始化

因此c初始化為100

委托構造函數中const成員的正確用法是什么?

我認為混淆不是委托構造函數而是初始化。

c尚未在T(): T(c)初始化T(): T(c)

暫無
暫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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