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Where to bump artifact/release version in maven projects
所以我對工件使用 git、maven 和語義版本控制(1.0.0 快照/發布)
讓我們以這個分支 model 為例(開發 -> 發布分支 -> 主控)
從最佳實踐的角度來看。 我應該在哪個分支中增加工件版本,什么時候應該從 1.xx 快照升級到 1.xx 版本。 1.xx 發布版本是否應該回到開發分支? 然后在下一個功能分支上將其更改回快照?
我計划將來使用 maven 發布插件,但在此之前,我想知道方法。 有任何想法嗎?
我在准備發布時在發布分支上執行此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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