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   English   中英

哪些結果內容類型對發現有效,哪些對非發現檢索有效?

[英]Which Result Content types are valid for discovery and which are valid for non-discovery retrieves?

oneM2M 規范(各種版本)似乎非常不清楚rcnfu標志的各種組合應該返回什么。

有人可以澄清一下嗎? 可能帶有指向規范部分的指針?

例如:

在 TS-0001 v2.27 的第 8.1.2 節中,唯一提到發現的“結果內容”類型描述是child-resource-references ,它表示“此選項可以在資源發現機制的上下文中使用”。 這是否意味着其他任何結果內容類型都不能在資源發現機制的上下文中使用,因為它們的描述沒有明確允許這樣做?

如果是這樣,那么為什么 TS-0004,第 (7.2.1.2) 節在 Discovery 響應中同時URIListresourceRefList 這兩件事似乎是沖突的。

您可以查看 TS-0001 v4.4.0表 8.1.2-1“結果內容值摘要”。 此表及其上方的文本概述了哪些請求類型允許哪些結果內容類型。

一些 RCN 類型只返回引用(或屬性 + 引用)。 在這種情況下,會返回一些資源屬性以及 URI(資源 ID)列表。

根據我與@andreas-kraft 的討論,答案是:

  • 屬性
  • 屬性+子資源
  • 屬性+子資源引用
  • 子資源引用(默認)
  • 原始資源
  • 子資源
  • 語義內容

暫無
暫無

聲明:本站的技術帖子網頁,遵循CC BY-SA 4.0協議,如果您需要轉載,請注明本站網址或者原文地址。任何問題請咨詢:yoyou2525@163.com.

 
粵ICP備18138465號  © 2020-2024 STACKOO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