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Difference between ProxyMode of PROTOTYPE and REQUEST scope
我創建了一個簡單的Spring Boot項目。 在項目中,我創建了 2 個由 2 個服務類實現的接口。 一個服務類使用 Prototype 范圍進行注釋,而另一個使用請求范圍進行注釋。 兩個服務類都有代理模式ScopedProxyMode.INTERFACES
在我的 Controller 類中,我自動裝配 Service 類並簡單地打印出對象。 每次我發出 HTTP 請求時,兩者都會給我不同的參考。 如果我們可以使用PROTOTYPE
范圍實現相同的功能,為什么我們需要將范圍設置為REQU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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