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Why is DOCTYPE declaration not a HTML element or HTML tag?
DOCTYPE 聲明不是有效的 HTML 元素或標簽的原因是什么? 它會被認為是有效的 HTML 代碼嗎?
我知道 HTML5 標准定義的標簽如下:
標記用於分隔標記中元素的開始和結束。
但是,有一些自閉標簽,它們也不會將任何文本內容定界為元素,這讓我有點困惑並在這里提問。
從技術上講, <!DOCTYPE >
不是標簽/元素,它只是向瀏覽器發出有關文檔類型的指令,或提供指向 HTML 頁面必須遵循的一組規則的鏈接,這可能意味着自動錯誤檢查等。
因為它不需要是標簽。 它幾乎是.html
文件擴展名的冗余。 它只是告訴瀏覽器它正在接收的文檔類型。
它會被認為是有效的 HTML 代碼嗎?
為了使您的代碼有效,如果這是您的問題,則需要(在預設環境中並非所有時間)。
但是,有些自閉合標簽也不將任何文本內容作為元素來分隔,這讓我有點困惑並在這里問。
這些是在其屬性(例如 input、img 等)中攜帶信息的元素。 DOCTYPE
聲明沒有屬性(除了 HTML 的類型),因此不需要是 HTML 標記或元素。
go 進入 DOM 解析還有其他一些原因,如果您有興趣,可以在這個問題中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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