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jQuery's dollar syntax vs dollar sign JavaScript "convention"
我在這里讀到 JavaScript 有一個“約定”,即$
函數被定義為document.getElementById
的快捷方式,所以我在<script>
定義了以下函數,
function $(x) { return document.getElementById(x); }
所以我可以寫$('main')
而不是document.getElementById('main')
,例如。
). ()不久之后,當我開始研究 jQuery 時,我發現 jQuery 使用語法$( ). ()
). () extensively . $( ). ()
廣泛。
但是,這兩種解決方案似乎不能很好地協同工作。
兩者真的是互斥的嗎? 比如,如果我使用 jQuery,我就不能使用上面的$
函數,如果我使用后者,我就不能使用 jQuery?
您可以使用jQuery.noConflict
返回$
控制權。 然后,要使用 jQuery,請使用jQuery
而不是$
。
jQuery.noConflict();
jQuery('#main')
您還可以將noConflict
的返回值分配給一個對象,並像$
一樣使用它:
var a = jQuery.noConflict();
a('#m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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