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Can we create feature branch from release branch
這些天我在練習 git。 我對創建功能分支的最佳實踐有疑問。 在我的項目中,首先從開發分支創建發布分支,然后從這些發布分支創建功能分支。
但是當我在谷歌搜索時,我發現功能分支從開發分支分支出來,然后在發布時這些功能分支再次合並到開發分支中,然后發布分支從開發分支分支出來。
我想知道我們在項目中采用的方法是否會遇到任何問題,請清除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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