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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enPGP:為什么生成密鑰名稱和電子郵件是強制性的?

[英]OpenPGP: Why Generate Key Name and Email are mandatory?

Openpgp.js上,為了生成加密密鑰, nameemail屬性是必需的:

await generateKey({ curve: 'brainpoolP512r1',  userIDs: [{ name: 'Test', email: 'test@test.com' }] });

在一個項目中,我想將 OpenPGP 用於沒有nameemail的不同場景,每對密鑰都將鏈接到數據庫中的內部id

在這個項目中,我只需要對消息進行加密和簽名。

我的問題是:OpenPGP 是否最適合僅在沒有任何用戶信息的情況下對消息進行簽名和加密?

名稱和電子郵件包含“用戶 ID”,這是 OpenPGP 規范 (RFC 4880) 中的一流概念。 至少在某些情況下它們是強制性的(例如“11.1. Transferable Public Keys”)。 毫不奇怪的實現堅持填寫此信息。 GnuPG 堅持使用“有效”的電子郵件地址 AFAIR,盡管我曾經見過沒有列出電子郵件地址的密鑰。

如果您只需要一些加密密鑰並且確定用戶 ID 對您無關緊要,只需在其中硬編碼一些內容即可。

OpenPGP 的開發主要是為了使人們之間的遠程通信更加私密和可信。 但這只是一個工具,了解它后,您可能會發現新的有益用例。 例如,很多人用它加密他們的備份。 您可能會發現它只適用於您的情況,或者它沒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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