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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acle 存儲過程變量命名約定

[英]Oracle stored procedure variable naming convention

在 oracle 中編寫存儲過程時,PL/SQL 有很多命名約定用於編寫參數名稱。

  1. PROCEDURE PROC_MY_STORED_PROCEDURE (sFirstName VARCHAR2, nId NUMBER, oCursor REF_CURSOR)

    PROCEDURE PROC_MY_STORED_PROCEDURE (first_name_in VARCHAR2, Id_in NUMBER, o_Cursor REF_CURSOR)

  2. 局部變量是否應以ll_為前綴,而全局變量應以gg_為前綴

還有其他好的命名約定可以遵循嗎?

要遵循的最佳實踐是什么。

我將最高優先級放在選擇明確區分本地(或全局)變量和列名的命名方案上。 前綴是 l_ 表示本地還是 v_ 表示變量或其他什么都不重要。

另一種需要捕捉的情況是參數或變量包含字符串格式的日期(或潛在日期)(例如從文件加載或從網頁傳遞但尚未驗證)。 使用命名約定(例如 _DATEC 后綴)可以讓您清楚地區分這些與實際日期並避免隱式轉換。 根據您的應用程序,您可能希望將已清理變量與未清理變量區分開來(即是否已檢查它們是否存在潛在的 SQL 注入或 XSS/其他 HTML 惡意軟件)。

變量名稱不區分大小寫,並且 IDE 格式化程序可能會根據首選項更改大小寫。 所以我更喜歡單詞之間的下划線分隔符而不是依賴駝峰式。

一致性是命名約定的關鍵。
只要始終使用約定,您使用什么並不重要。 之后,如有必要,提供文件。

也就是說,我喜歡的一種約定是在變量名中指明方向。 IE:一個IN參數將是: IN_FIRST_NAME OUT參數為: OUT_FIRST_NAMEIN OUTIN_OUT_FIRST_NAME Oracle 有字符限制(32 個字符 IIRC),所以不要太瘋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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