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JPA Relationships
如果您有這樣的關系:
我會在Employee實體中寫:
@ManyToOne (cascade=CascadeType.PERSIST)
private Employee supervisor;
@ManyToOne (cascade=CascadeType.PERSIST)
private Department department;
在部門里
@OneToOne (cascade=CascadeType.PERSIST)
private Employee manager;
然后,我將創建並設置員工的變量(名稱,職務,薪水,主管)
然后,我將使用他的變量(名稱,代碼)創建部門
創建部門后,我可以將部門設置為員工
然后我可以設置部門經理。
設置好所有變量后,我可以保留實體的變量。 我堅持員工(因為部門之間的關系也會堅持)
我相信這是正確的方法嗎?
在提供@ManyToOne注釋時; 還提供注釋@JoinColumn
現在,您只擔心堅持下去會很好。 如果以后您希望更新也以相同的方式工作; 您將不得不使用CascadeType.ALL或CascadeType.MER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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