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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继承的类中具有参数的最佳实践构造函数

[英]Best practice constructor with parameters in inherited classes

我有以下简单的类设计,其中myObject为BaseClass导入。

public abstract class BaseClass
{
    public BaseClass(myObject parameter)
    {
        // ...
    }   
}

public class ChildClass : BaseClass
{

}

现在的问题是,我想通过从公共BaseClass继承来使程序可扩展。 所以你可以创建一个构造函数

public ChildClass() :base(new myObject()){...}

这会导致失败。 是否可以防止使用自己的构造函数继承类? 我实际上想完全避免使用ChildClass的构造函数。 这可能吗? 然后,我可以使用工厂并提供一个Initialize方法。 还是这是不可能的事情,我只需要了解并检查我的代码即可=

类完全负责自己的构造函数。 它们不是继承的,每个类都必须具有构造函数。 因此,没有,您无法做任何事情来“控制”基类可以具有或不能具有的构造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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