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Is the whole object freed with a non-virtual destructor and a Base class pointer?
如果Base类没有虚拟析构函数(例如为了避免vtable条目)并且Derived类只有基本属性,那么当删除Base类的指针时,是否释放new分配的所有内存? 我知道Derived类的析构函数不会被调用,但我想知道整个对象分配的内存是否会被释放? 我还假设在Derived指针上调用delete将释放整个内存空间。
另外,如果它没有释放内存的Derived类部分,它是如何在相同的情况下工作但是在Base类中使用虚拟析构函数, 知道要释放多少内存 ?
例:
class Base {
public:
int a;
int b;
Base() {}
~Base() {}
};
class Derived : public Base {
public:
int c;
int d;
Derived() {}
~Derived() {}
};
int main() {
Base *p = new Derived();
delete p; // is memory allocated for Derived freed?
return 0;
}
这是未定义的行为,所以任何事情都可能发生。 从标准[expr.delete]引用:
在第一个备选(删除对象)中,如果要删除的对象的静态类型与其动态类型不同,则静态类型应为要删除的对象的动态类型的基类,静态类型应具有虚拟析构函数或行为未定义。
虽然它的工作原理是实现的细节,但典型的实现可能会自动覆盖派生类中的析构函数,并在那里实现内存的释放。 请注意,必须在基类中定义虚拟析构函数,以便实现可以在虚拟表中保留条目。
从形式上讲,这是未定义的行为,因此您无法保证释放内存,或者确实您的程序特别做了什么。 它可能会格式化您的硬盘。 它可能不会。 在实践中,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释放内存 - 但如果你依赖它就会愚蠢,而你不应该这样做。 就这么简单。
从技术上讲,答案是'未知'。 删除从指向没有虚析构函数的base的指针派生的指针是未定义的行为。
实际上,大多数实现都无法正确删除派生对象中的内容。
编辑:我错了:草案标准的重要散文,强调我的:第5.3.5节
3在第一个备选(删除对象)中,如果要删除的对象的静态类型与其动态类型不同,则静态类型应为要删除的对象的动态类型的基类,静态类型应为有一个虚拟析构函数或行为未定义。 在第二个备选(删除数组)中,如果要删除的对象的动态类型与其静态类型不同,则行为未定义。
内存很有可能被正确释放。 仅仅因为标准不保证这并不意味着它不起作用。 很难看出它会如何失败。
在您描述的特定情况下,当您没有虚拟析构函数时,将释放派生类对象使用的所有内存。 (如果使用非虚拟析构函数总是导致派生类泄漏内存,我认为该语言不允许从使用它们的类继承!)
记住,DESTRUCTOR并不能释放内存; “删除”释放内存。 析构函数只是一个通过删除获得CALLED的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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