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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与:hover或</a> <div> <a>与鼠标悬停事件?</a>

[英]<a> with :hover or <div> with hover event for buttons?

我通常使用<a>来制作块类型按钮,例如:

a
{
    color:#fff;
    display:block;
    background-color:#ff0000;
}

a:hover
{
    background-color:#c80000;
}

然后我把href="javascript:void(0);" <a>标记上。 我这样做是因为div元素上的:hover不利于向后兼容。 话虽这么说,我本来是想尽可能少地使用JavaScript,但我开始认为采用这种方法不是一件好事吗?

你们会用什么?

编辑:我只是提出来,因为我注意到Google+的某些按钮正在使用。

编辑#2:我还注意到在Google+上按钮上有一个轻微的动画,所以也许这就是为什么他们使用的

div:hover可以在Internet Explorer 6以外的所有浏览器上运行。但是该浏览器已有10多年的历史了。

在IE6中使用div:hover的唯一缺点是它们不会获得悬停效果,但是他们仍然可以使用(单击)按钮。 因此它不会在IE6中中断,只是看起来与其他浏览器有些不同。

您可以执行<a href='#' onclick='return false;'> (感谢评论者!)

您不应该限制使用“尽可能少的javascript”,但我也不认为javascript对于此特定位是不必要的。

编辑:如果我没有直接回答您的问题,我认为使用<a><input><button>并没有什么问题,但如果可能的话,我会尽量远离<div>因为它不是语义上特定的。

使用div + jQuery IMO

$('.myDivClass').hover(
    function(){
        $(this).css('background-color','#c80000');
    }, function(){
        $(this).css('background-color','#ff0000');
});

我建议您使用div。 除非您需要返回到IE 5-6,否则这不是问题。

使用任何在语义上正确的html元素。 如果要制作按钮,为什么不使用<button>呢?

实际上,我经常使用<a> 每个浏览器都可以使用它们,通常这样更容易。 为什么在不需要时使用div?

使用锚点使您的用户能够右键单击它并在另一个选项卡中打开链接。 另外,如果您想让搜索引擎跟随链接,我将保留“ a”。 我通常会在动态行为的情况下使用“ div”,这意味着它不是简单地重定向到其他URL,而是一些AJAX或DOM更改操作。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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