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Is it bad practice to reuse the same class multiple times, but holding different styles?
例如,我想对<ul>
列表的第一个<li class="first">
进行操作。
然后我编写CSS:
ul .first{
/*awesome code here*/
}
但是然后,我也想给我的<div id="content">
的第一个<p class="first">
赋予特定的CSS。
我这样做是这样的:
#content .first{
/*awesome code here*/
}
如果您没有注意到,我first
重用该类,以为两种完全不同的情况提供完全不同的样式。
我很好,因为当您有意定义结构的第一项和段落的外观时。 虽然,如果使用:first-child伪选择器会更好,但是然后两者都将具有不同的样式,因为这就是您想要的。
我希望我不会在这里错过大局,但我也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代码可重用性意味着什么?
如果要首先使用ul。那么必须更改您的
<li id="first"
至<li class="first"
您的CSS中有错误。
如果要对ul
的第一个li
应用规则,请假定您具有以下HTML:
<ul>
<li class="first">Something</li>
您的CSS应该看起来像这样
ul .first {
/* Some code here, notice the space above */
}
您的第二条陈述也是如此。 通过编写#content.first
你说:“我的意思是有像一个ID的对象content
,并具有first
课”。 如果添加空格#content .first
,则表示“我要选择一个具有first
类的对象,该对象位于已为其分配ID content
的对象中”。
但是要回答您的问题,相反,这不是一个坏习惯-出于语义原因,建议您这样做。
仅在跨元素共享样式时才应使用此方法。 这实际上是在CSS中创建类的原因之一。 这样一来,您不必为不同的元素重复相同的样式。 如果您尝试为同一属性应用两个不同的值,则初始值将被覆盖。
例如:
.first
{
color: blue;
color: red;
}
第二种样式将覆盖第一种样式。 同样,即使您不覆盖原始属性,也仍然会遇到调试样式错误的问题。 例如,您具有内联元素和块级元素,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使用此方法可能会遇到问题。
更新:使关于CSS类的笼统声明更加笼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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