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What is the exception specification for a defaulted virtual destructor in C++11?
假设我有:
class Foo
{
public:
virtual ~Foo()=default;
};
默认析构函数的异常规范是什么? 违约的析构函数是否相当于:
virtual ~Foo() {};
or
virtual ~Foo() throw() {};
or
virtual ~Foo() noexcept {};
C ++ 11标准的第15.4节说它依赖于析构函数的隐式定义直接调用的函数的异常规范。 在这种情况下,没有成员,也没有基类,因此AFAIK没有隐式析构函数直接调用的函数。 这是标准中的含糊不清(或遗漏)吗?
当然,这很重要,因为如果它隐式具有throw(),那么所有子类必须使用throw()声明它们的析构函数。 不要告诉我在析构函数中抛出异常是个坏主意,我知道。 我处理了许多遗留代码,其中根本没有使用异常规范。
作为一个信息点,当我尝试时:
class SubFoo : public Foo
{
public:
virtual ~SubFoo();
};
我在GCC 4.4中得到了一个错误(不匹配的异常规范)(尽管我承认我可能没有正确的命令行开关),但在使用“11”编译器的XCode 4.3中却没有。
回到同一句话的早期(§15.4/ 14):
...其隐式异常规范指定了type-id T当且仅当T由f的隐式定义直接调用的函数的异常规范允许时; ...“
因此,如果~Foo
不调用任何函数,它有一个隐式声明,不允许抛出任何异常。
根据§15.4/ 3:
在以下情况下,两个异常规范兼容:
- 两者都是非投掷的(见下文),无论其形式如何,
这就是这种情况,因此声明是throw()
还是noexcept
- 两者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兼容的。
标准在C ++11§8.4.2/ 2中很好地开始,
如果函数在其第一个声明中明确默认,
- 如果隐式声明是,则隐含地认为是constexpr,
- 它被隐含地认为具有相同的异常规范,就好像它已被隐式声明(15.4),...
但是,在C ++11§15.4/ 14中 ,逻辑迅速转变,
隐式声明的特殊成员函数(第12条)应具有异常规范 。 如果
f
是隐式声明的默认构造函数,复制构造函数,移动构造函数,析构函数,复制赋值运算符或移动赋值运算符,则其隐式异常规范指定type-idT
当且仅当T
被例外规范允许时才由f
的隐式定义直接调用的f
;f
应允许所有异常,如果它直接调用任何功能允许所有的异常,并f
应允许也不例外,如果每次调用直接功能允许没有例外。
在标准的“允许”含义中,它是通过异常规范明确允许的。
如果f
调用两个函数,其中一个函数指定并因此允许T
,其中一个函数允许所有异常,则f
必须都指定T
并允许所有异常,这是不可能的。
所以这绝对看起来像是标准中的缺陷。
我找到了一份相关的缺陷报告, http://www.open-std.org/jtc1/sc22/wg21/docs/cwg_active.html#1351 。
然而,看起来这个区域只是一个大混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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