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   English   中英

GET請求上的Content-Type標頭是否具有慣常的語義含義?

[英]Does a Content-Type header on a GET request ever cary semantic meaning?

因此,我陷入了關於GET請求中Content-Type標頭的適當解釋的討論。 我計划在對服務的所有GET請求上丟棄Content-Type標頭的值,因為雖然GET請求可以包含主體,但是GET請求的服務器語義受到限制,因此主體沒有語義的要求。

那么,包含或不包含消息正文的GET請求的Content-Type會一直帶有語義含義嗎?

我可以安全地丟棄它嗎,或者我有什么地方可以忽略?

GET請求的Content-Type無效,通常不會發送。 如您所述,如果沒有內容,則指定的類型無關緊要。

相反, Accept標頭告訴您客戶期望得到的回報。

RFC 2616第4.3節規定:

通過在請求的消息頭中包含Content-Length或Transfer-Encoding頭字段,可以指示請求中消息主體的存在。 如果請求方法的規范(第5.1.1節)不允許在請求中發送實體,則消息體不得包含在請求中。 服務器應根據任何請求讀取並轉發消息正文; 如果請求方法不包括為實體主體定義的語義,則在處理請求時應忽略消息主體。

GET請求沒有為消息主體定義任何語義,因此將忽略消息主體及其附帶的Content-Type如果存在)。

暫無
暫無

聲明:本站的技術帖子網頁,遵循CC BY-SA 4.0協議,如果您需要轉載,請注明本站網址或者原文地址。任何問題請咨詢:yoyou2525@163.com.

 
粵ICP備18138465號  © 2020-2024 STACKOO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