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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M Dynamics 2015中的計時器字段

[英]Timer Field in CRM Dynamics 2015

我目前正在使用“計時器”字段處理Dynamics CRM 2015。 根據創建案件的要求,該案件將經過兩個部門。 (部門1,然后是部門2)。 每個部門都有其單獨的TAT(周轉時間)。 將Case分配到部門1時,我在其后面使用了crm Timer功能,該功能將“ case開始時間(在我的情況下創建)+ TAT(周轉時間)作為輸入並自行啟動。

假設我已將案件記錄分配給TAT為2小時的部門1:案件是在4:00 PM創建的,因此計時器的結束時間將是6:00 PM。 一旦創建案例,部門1的計時器就會啟動。

現在,如果我在下午5:00將案件轉至部門2。 (在這種情況下,部門1的計時器應在其消耗的時間“ 1小時”上暫停。)

與部門1相似,我對部門2也有2小時的TAT。

現在,假設部門2對部門1已完成的工作不滿意,他想將案件分配回部門1。

我希望我的部門1計時器從1小時恢復並完成其剩余時間。

有什么想法如何實現這一目標?

  • 請為特定部門定義SLA
  • 完成兩個部門的SLA計算所需的所有配置。
  • 現在,在案例實體的狀態字段中添加2個狀態值,例如部門1的案例和部門2的案例。
  • 轉到Settings --> service management --> Service configuration settings
  • 選擇“選項卡服務”,然后將兩個新創建的值添加到“保留”狀態列表中。

暫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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