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Timer Field in CRM Dynamics 2015
我目前正在使用“計時器”字段處理Dynamics CRM 2015。 根據創建案件的要求,該案件將經過兩個部門。 (部門1,然后是部門2)。 每個部門都有其單獨的TAT(周轉時間)。 將Case分配到部門1時,我在其后面使用了crm Timer功能,該功能將“ case開始時間(在我的情況下創建)+ TAT(周轉時間)作為輸入並自行啟動。
假設我已將案件記錄分配給TAT為2小時的部門1:案件是在4:00 PM創建的,因此計時器的結束時間將是6:00 PM。 一旦創建案例,部門1的計時器就會啟動。
現在,如果我在下午5:00將案件轉至部門2。 (在這種情況下,部門1的計時器應在其消耗的時間“ 1小時”上暫停。)
與部門1相似,我對部門2也有2小時的TAT。
現在,假設部門2對部門1已完成的工作不滿意,他想將案件分配回部門1。
我希望我的部門1計時器從1小時恢復並完成其剩余時間。
有什么想法如何實現這一目標?
Settings --> service management --> Service configuration settings
聲明:本站的技術帖子網頁,遵循CC BY-SA 4.0協議,如果您需要轉載,請注明本站網址或者原文地址。任何問題請咨詢:yoyou25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