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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Q to SQL類

[英]LINQ to SQL Classes

擁有一個包含所有表的胖數據上下文類,還是將它們拆分成較小的類,並可能具有“單個表”類,是否更好?

從組織的角度來看,我覺得我不應該將關系拆分到多個數據上下文中(我什至不認為這是可行的)。 但是從另一方面來說,我認為只為查詢一個不相關的表而創建該胖類的全新實例實在是太過分了。

你怎么看?

無論管理多少個表都構造一個數據上下文並不昂貴,因此在決定是否具有一個或多個單獨的數據上下文實現時,這不應成為准則。 直到您真正開始使用它為止,新的數據上下文是“空的”,並根據需要創建表實例。

使數據上下文實例變得昂貴的原因是,一次又一次地使用同一實例來跟蹤對不同對象的更改-例如,在ASP.NET應用程序中對所有數據庫操作使用數據上下文的緩存實例(現在是不,不)。

只要您按工作單元模式使用數據上下文,就可以在類定義級別管理多少個表,這無關緊要,因為您僅實例化了當前單元中所需的表。工作。

對我來說,數據上下文在邏輯上代表目標數據庫,因此它應該代表該數據庫中映射的所有實體,無論是10還是100,將其拆分實際上除了給定類中的代碼行少之外沒有其他好處,但如果您對此很在意,則一定要使用不同的類。

取決於您擁有的表數。 如果說的話少於20個,我個人不會將其拆分。

如果需要,可以按任務,按關系或按目的拆分。

我要說的取決於您。 我首先要記住的是“這是最可維護的方法嗎?” 在決定是否拆分它們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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