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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Access VBA 中,GroupLevel 和 Section 對象之間有什么區別..?

[英]In Access VBA, what's the difference between GroupLevel and Section objects..?

在 Access VBA 中,GroupLevel 對象和 Section 對象之間的主要區別和問題是什么? 我以為我理解了,但后來我在代碼中意識到我沒有理解。 我正在編寫一些代碼來自動設置在設計視圖中打開的報表上的控件格式。 雖然通常不需要為此知道部分,但代碼確實根據控件所在的部分進行操作。

在調試模式下查看幫助文件、在線和 IDE 的 Locals 窗口,在我看來 GroupLevel 是兩者中較大的一個......幾乎。 GroupLevel 對象表示報告組級別(如果有任何分組)。 但是,根據其屬性,用於頁眉、頁腳或兩者的 Section 對象將源自 GroupLevel 對象。

很容易說沒有 GroupLevel 就不能有 Section,但總會有一個 Detail 部分,即使沒有分組。 從那里向上移動將是報告頁眉/頁腳和頁面頁眉/頁腳,這些是否存在決定了它們是否存在 Section 對象。 所以我想更准確的說法是,如果每個 Section 對象沒有 GroupLevel,就不能超過五個。

這正是我在報告中找到的內容。 我什至還沒有清除冰山一角的雪來制作表格。 在這方面的任何見解和解釋將不勝感激。

有一個密切相關的問題:由於 GroupLevel 對象和 Section 對象沒有各自的集合(例如“GroupLevels”或“Sections”),是否有任何 .Count 屬性隱藏在其他地方..? 或者程序員是否只需要遵循概念邏輯並迭代 .GroupLevel(n) 或 .Section(n) 直到出現運行時錯誤以指示“n”不存在..?

部分是報告/表單的“物理”部分:頁眉、頁腳、詳細信息。

GroupLevels是合乎邏輯的,由您的數據以及您在報告中定義組的方式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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