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Superclasses methods for subclasses Java
子類是否需要重寫超類的每個方法,或者不是必須這樣做,但是子類可以覆蓋超類的某些方法。 我有點困惑。
子類不需要重寫任何父方法,即使它們可以。 強制子類重寫方法的唯一方法是使該方法抽象(父類也必須是抽象的)。
如果子類希望引入獨特的行為來調用其繼承的方法,則必須重寫該方法。
鑒於您的自定義類不想利用Object#toString
, Object#equals
或Object#hashCode
,這是最常見的情況: toString
, equals
和hashCode
都可以被所有自定義類覆蓋對於您的自定義實現,所有“無用”。
如果子類不希望引入獨特的行為為它繼承方法的調用,那么這是不必要的。 您可以改為依賴父類的行為。
如果您的父類是abstract
,那么您別無選擇 ,只能實現父類選擇不實現的方法。
如果要實現接口,則應采用與抽象類相同的原理-由於該接口本身未實現任何東西,因此必須實現該接口規定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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