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global variable vs getter functions vs function variable
我有一個可以通過多種方式實現的場景。 我需要更優化/python 實現方式的建議,為什么?
讓我們將嵌套函數調用視為 funca1 -> funca2 -> funca3 ->funca4 funcb1 -> funcb2 -> funcb3 ->funcb4
if __name__ == "__main__":
funca1()
funcb1()
並且 varx 變量僅被funca4和funcb3使用/或需要。 那么我們有以下選項
這也可以通過創建類並將 varx 分配為 property 來實現。 但目前的項目設計不允許這樣做
我用你給出的場景運行了一個演示代碼,並使用time
模塊對執行時間進行計時,並獲得以下結果:
最快執行排名:
varx
作為全局變量。varx
變量。優化是相對的。
您可以通過以下方式優化:-
你的代碼有更少的行/字符
你想要最小的內存消耗
你想要最少的時間。
最短時間將是另一種函數方法
最小內存和最小行數將是全局變量。
將變量傳遞給 all 是不必要的,並且會在每個本地作用域中復制變量,從而消耗大量內存,因此應該避免這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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