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Understanding the Haskell type system in the context of applicatives
我正在使用Control.Applicative
,我意识到我不了解Haskell类型系统的所有内容。
这是我在Ghci的实验:
λ :t (<*>)
(<*>) :: Applicative f => f (a -> b) -> f a -> f b
λ :t (<*>) (pure 2)
(<*>) (pure 2) :: (Num (a -> b), Applicative f) => f a -> f b
<*>
的第一个参数的类型是f (a -> b)
。
(pure 2)
统一的,因为常数2
不是a -> b
的类型? Num (a -> b)
是什么意思? 具有a a -> b
类型的函数如何成为Num
的实例? <*>
的第一个参数应该是f (a -> b)
。 所以给定(<*>) (pure x)
,只要x
是某种函数,这是很好的类型。
2
的类型是Num a => a
。 换句话说, 2
可以是任何可能的类型 ,只要它是Num
的实例。
所以在你的表达式(<*>) (pure 2)
,如果2
的类型是函数类型,并且该函数类型具有Num
实例,则这是良好类型的。
当然,几乎没有理由要求函数拥有Num
实例。 但是编译器不知道这一点。 所有它的说法是, 如果有这样的实例,那么表达式将变得很好。
(这类似于你有时会看到编译器希望某些类型同时成为Integral
和Fractional
实例的错误。对于人类来说,这是一个荒谬的组合。对于一台机器,它们只是两个普通的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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