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Is the pumping lemma proof wrong from book <Introduction to the Theory of Computation>?
《 計算理論導論 》一書中的“抽引引理”的證明:
抽運引理:如果A是常規語言,則存在一個數字p(抽運長度),如果s是A中長度至少為p的任何字符串,則s可分為三段,s = xyz,滿足以下條件:
- 對於每個i≥0,xyiz∈A,
- | Y | > 0,並且
- | XY | ≤p
令M =(Q,Σ,δ,q1,F)是識別A的DFA。我們將抽運長度p分配為M的狀態數。我們證明A中長度至少為p的任何字符串s都可以分為三個部分xyz,滿足我們的三個條件。 如果A中沒有任何字符串的長度至少為p怎么辦? 然后,我們的任務就更加容易了,因為該定理變得虛無成立:顯然,如果沒有這樣的字符串,那么三個條件對於所有長度為p的字符串都成立 。
問題:加粗的報價部分,我認為這是錯誤的。 因為如果A中沒有任何字符串的長度至少為p,那么顯然這不是常規語言。
這里有兩點需要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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